出票人和承兑人,谁是票据的第一债务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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票据出票人是指依法作成票据并签章、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当事人,在票据法律关系中处于核心地位。那么,大家是否清楚出票人和承兑人,谁是票据的第一债务人?接下来,小编就针对这些问题,给大家详细讲解其中的关键内容。

出票人和承兑人,谁是票据的第一债务人?

票据的第一债务人(主债务人)需根据票据类型及流转状态区分,具体如下:

1.汇票:承兑前,出票人是主债务人;承兑后,承兑人取代出票人成为主债务人,持票人应优先向承兑人主张付款。

2.本票:本票无需承兑,在任何情况下,出票人都是不可推卸的主债务人,需直接承担付款责任。

3.支票:支票为即期票据,无承兑流程,保付前出票人是主债务人;若付款银行在支票上记载“保付”字样并签章,保付后付款行成为主债务人,出票人及背书人均可免责。

出票人是签发票据的人,承兑人是承诺付款的人,二者核心区别在于角色、责任和出现阶段不同,具体分析如下:

1.定义和角色不同

出票人:创建票据并委托付款的人,不同票据的出票人范围有明确限制。例如,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只能是银行;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可以是企业;支票的出票人必须是在付款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或个人。

承兑人:承诺在票据到期时无条件付款的付款方,仅存在于远期汇票中,个人不能担任承兑人。例如,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银行,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企业。

2.产生阶段不同

出票人先出现:票据创建时,出票人通过签发票据、填写金额、收款人等关键信息,设立票据权利义务关系。

承兑人后出现:仅当票据为远期汇票时,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承兑,付款人签章承诺到期付款后,才成为承兑人。即期汇票、本票、支票不存在承兑环节,也就没有承兑人。

3.责任差异

出票人责任:承担第二顺位的担保责任,具体分为两层:一是担保承兑,针对需要承兑的远期汇票,担保票据能被付款人承兑;二是担保付款,若承兑人拒付(汇票)或付款人拒付(本票、支票),出票人需向持票人履行清偿责任。

承兑人责任:一旦完成承兑行为,立即成为主债务人,承担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的绝对责任。票据到期后,持票人可直接向承兑人行使付款请求权,承兑人不得无故拒绝。

综上,票据出票人和承兑人的角色、责任差异显著,主债务人的认定也需结合票据类型和流转环节判断。如果大家还遇到其他票据相关问题,欢迎到会计资料网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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